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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口茶葉10月1日起實施國標
《出口茶葉質量安全控制規范》是由廈門、浙江、江蘇等6家檢驗檢疫機構聯合起草的出口茶葉國家標準,共分10個部分,對茶葉從生產到出口全過程的各個環節均作了詳細規定。標準還特別根據當前的形勢特點,新增了茶葉的源頭管理,即茶園管理和初加工部分,以及產品出口的預警和召回制度等。
《規范》起草人之一的廈門檢驗檢疫局海滄分局茶葉專家陳荔銀告訴記者,我國制定的涉及茶葉的國家標準、行業標準和省級地方標準接近500項,但缺乏專門的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,這直接導致了我國茶產業防范國外綠色壁壘、參與國際競爭的能力減弱,茶葉出口屢屢“碰壁”。
據中國海關數據顯示,2007年我國茶葉出口總量為28.95萬噸,與2006年相比略有增加,出口金額6.08億美元,繼2006年歷史性突破5億美元后大幅增長11.2%,突破6億美元大關。但出口平均單價只達到了每噸2099美元,同比僅提高9.91%,與人民幣升值幅度持平。
近年來,歐美日等發達國家不斷提高茶葉檢測標準,比如從8月1日起還將對殘留在茶葉中的硫丹限量從30mg/kg調整為0.01mg/kg,把檢測標準提高了3000倍。從今年9月1日開始,對出口到歐盟的茶葉檢驗將由原來的100多項增加到200多項。
2009年5月起,日本還將實施新的食品衛生法,其中對茶葉農殘限制也有明顯變化,將設限農藥殘留由83種增加到約144種,設限以外的農藥殘留全部限量為0.01ppm。
“制定茶葉出口統一標準刻不容緩,有了統一標準,農殘、重金屬超標等問題都能迎刃而解,我國茶葉出口量定能隨之上升。”陳荔銀充滿信心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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